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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信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4-04-07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威信县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紧扣县委“11455”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导,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习法治思想。在威信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法治思想,切实运用蕴含于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将习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党校重点课程,切实抓好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第一议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教育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做习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全力推动县委“11455”工作思路落地落实。二是全面宣传习法治思想。将习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的首要内容,全面推进习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进市场,推进习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覆盖。依托红色文化阵地深入开展习法治思想宣传,2023年,依托红色文化阵地学习习法治思想人数达18万余人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提高事项办理率,在承接省级推送16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拓展6个服务事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达298491件,同比增加49149件,增幅19%。降低群众办事跑动率,将28个部门窗口优化整合为10个综合窗口,加强事项“应进必进”管理,全程网办事项1171项,占比95.66%;其中一、二、三深度事项59项,实现“零跑动”事项59项,占比3.92%,综合占比99.58%。创新探索“镇村合并”模式,将扎西镇便民服务窗口合并到龙泉社区合署办公,整合节省人力、场地、设备等资源要素,方便群众办事,实现“群众少跑腿”。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2023年,我县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件数共计12747件。二是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威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威政办发〔2023〕23号),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研究并讨论通过《威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其中,继续有效6件,修订6件,废止或失效11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并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录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2023年,对52份规范性文件、协议、通告等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三是严格落实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在威信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威信普法公众号公示《威信县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实施办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3年,未收到关于我县各涉企执法检查部门的相关涉企检查投诉举报。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

      程序规定》《昭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023年,制定并公示《威信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下发《威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威信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通知》,向全县各单位征集汇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印发《威信县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威信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重心下移的原则,继续推动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下发《威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信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威政发〔2023〕10号),推动基层赋权扩能,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基层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制定印发《威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信县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规范乡镇行使各项行政职权,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各领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综合查一次”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健全“两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度与公信力。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障群众利益。制定印发《威信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树牢执法为民理念,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全县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障群众利益。四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工勤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2023年,组织两批次共23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通过率为84.9%。五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2023年,共组织400余人参加行政执法培训。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制约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受理举报投诉监督、定期督导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督促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召开威信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后盾。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3年,下发《关于开展全县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通过自查及抽查案卷方式开展案卷评查,共抽查100件,合格率为100%,对在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完善。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及群众高度关注的重大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强化主动公开,2023年,威信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146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612条、概况类信息11条;威信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动态信息319条,订阅数达到9062人;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政务信息3296条。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办理答复42件。

      (六)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作用。2023年,我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依法受理41件,不予受理4件,已全部审结,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昭通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试行)》,按要求出庭应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3年来,法院受理行政案件46件,已审结45件,未审结1件,实际出庭应诉46件,出庭应诉率为100%。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设,积极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全县13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713个人民调解员和“老红军”调解小分队的作用。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威信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以奖代补”办法》,及时兑现2022年度矛盾纠纷调处经费20余万元,有效激发基层调处矛盾纠纷积极性,有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2023年,全县共调解各类纠纷2370件,调处成功2343件,调解成功率98.86%。与2022年同期相比化解成功率上升0.74%。

      (七)不断加强基层治理,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设法律服务平台10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89个,全县8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配备率达到100%。积极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和首选率。2023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3件,其中民事案件43件,刑事案件320件;办理公证211件。二是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牢牢把握依法办信、法治信访的主题思想,以“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按照“一案一策”制定化解方案推进积案化解。同时强化《信访工作条例》的宣讲,切实转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防止越级访、无理访现象的发生,树立良好公平正义的社会风气。2023年,妥善化解信访积案82件。三是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带动基层治理,逐步提升基层治理成效。2023年,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获得农业农村部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表彰;2个村(庙沟镇扎实沟村、双河乡楠木村)被命名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1个村(庙沟镇扎实沟村)乡村治理工作被省农业农村厅作为全省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推广,1名法律工作者(扎西镇法律服务所张宇昌)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1名村党总支书记(双河乡楠木村杨敏)被评为“云南百佳法律明白人”。

      (八)全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倡导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印发《威信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2023年,全县共组织开展会前学法500余场次,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80余人次。二是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威信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和《威信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3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23年,我县首次举办威信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5家参评单位均获得“优秀”等次,有效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坚持以习法治思想为引领,借助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围绕扎西会议三个会址、赤水河流域(威信段),着力打造建设“一园”“一街”“一路”“一会址”“一基地”的法治宣传阵地。2023年,我县共建设4个法治文化阵地,截至目前我县现有法治文化阵地104个,其中县级法治文化广场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个,乡镇法治文化阵地10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89个(为法治图书角和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安装法治名言警句路灯、法治故事宣传牌、法治雕塑、大型法治标识牌100余块。四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推动实现“三下降一扭转”工作目标。各乡镇各部门充分利用各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努力打造普法工作“威信品牌”,实现月月有精彩。2023年,全县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40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受众达25万余人次,切实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威信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不足;二是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一方面是我县执法工作群众满意率低,全市排名靠后,另一方面是乡镇赋权事项下放后,因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资源匮乏及执法协调机制不健全,导致执法权下放效果不够理想;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仍需加强,成员单位之间沟通衔接不够紧密。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切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靠前协调、亲自推动,示范带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凝聚坚实的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一)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县委“11445”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及时印发《威信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清单式交办、立项式督办、监督式问效、执纪式问责、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执行的效能闭环机制。聚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各项工作。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工作,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浓厚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支持配合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威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

      (四)科学民主合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常态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征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决策,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决策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乡镇赋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严格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形成,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扎实开展矛盾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八)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察。

      (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抓实抓好。